依據:
一、財團法人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委託研究審查委員會作業規定。
二、財團法人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109年度預算書。
本案業務承辦人:督導管理歐仲偉,電話(02)8509-9350或(軍線)635699,635645;各單位提供之書面資料請郵寄至「台北中山郵政90010號信箱」;電子檔請電傳至本會電子郵件e-mail信箱service.ndidf@msa.hinet.net或軍網oufa@webmail
(研究項目如附件)
 –公告資料2018.12.07